阻燃電纜和耐火電纜的區別
一般人很容易混淆阻燃電纜和耐火電纜的概念,雖然阻燃電纜有許多較適用于化工企業的優點,如低鹵、低煙阻燃等,但在一般情況下,耐火電纜可以取代阻燃電纜,而阻燃電纜不能取代耐火電纜。
阻燃電纜保持普通電纜的電性能和理化性能的同時,具有自熄性,即不易燃燒,或當電纜因故自身著火或是外火源引燃著火時,在著火熄滅后電纜不再繼續燃燒,或燃燒時間很短(60分鐘以內),或延燃長度很短。由于其成本較低,阻滯、延緩火焰沿著電纜蔓延,使火災不致擴大。因此是防火電纜中大量采用的電纜品種。該電纜在火災情況下有可能被燒壞而不能運行,但可阻止火勢的蔓延,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。阻燃電纜的結構和普通電纜基本相同,不同之處在于它的絕緣層、護套、外護層以及輔助材料(包帶及填充)全部或部分采用阻燃材料。
耐火電線電纜在發生火災時能持續工作(傳送電流和信號),其本身延燃與否不在考核之列。阻燃電纜在火災發生時很快中止工作,其功能在于難燃和不波及能自熄;而耐火電纜能在750~800℃的火焰燃燒中維持180分鐘正常運行。耐火電纜在火焰中具有一定時間的供電能力,在火焰燃燒情況下能保持該線路一定時間的正常運行。通俗地講就是,萬一失火,電纜不會一下就燃燒,回路比較安全。